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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违章用电的紧急通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所有使用的电器,并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接乱拉电源线路以及私自更换宿舍楼层内限电设备上的任何装置,违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擅自使用电脑,如需使用的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服从统一管理。
  四、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安全防范责任,做好所辖范围内用电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五、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火灾、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学生中有大功率电器者必须在七日内到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存放,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要予以纪律处分。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我校应天校区学生宿舍3幢608室在10月17日8时31分左右发生一起室内火灾,经消防官兵扑救,火灾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为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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