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新生户籍办理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新生户籍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报到当日,我处不再现场收取《户口迁移证》,请新生务必保管好。 2、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新生填写《新生户口登记表》,并于9月12日交回保卫处。 3、军训结束后,我处将安排专人到各院系现场办理,收取《户口迁移证》及代办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保卫处 二OO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