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中心
关于严禁违章用电的通告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工作,安全用电,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本通告。
二、严禁在集体宿舍(含学校临工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所有使用的电器,并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
三、严禁个人在集体宿舍内私接电源,乱拉电线,违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宿舍内使用电脑,必须先到后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五、严禁私自更换宿舍楼层内限电设备上的任何装置,违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六、严禁在办公场所擅自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予以没收。
七、有关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所辖范围内用电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八、因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