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开 放 教 育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为了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由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央广播电视
大学牵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
根椐国家教育部教高司[1999]1号《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
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苏教成[1999]52号《关于江苏省
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考试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考试的组织实施
1、开放教育的考试工作由开放教育考试中心(试点办)统筹管理,各教学点分别实
施,省电大试点办组织全省的巡考工作。
2、凡参与开放试点的各教学点都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填表报省电大试点办
备案。
3、根据教考分离的原则,省开专业课程的考试由考试中心聘请校内、外专家命题。
4、中央电大开出的开放本科、开放专科专业课程由中央电大和联办高校命题,选修
课程由省电大统一命题。
5、各市电大根据考试中心当次考试文件组织报考,报考数据通过BBS站和计算机网
络报省电大试点办。
6、凡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开考的课程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
二、 试卷的征订、领发、保管和回卷
1、试卷的征订由各市电大汇总,联合办学单位的教学点试卷的征订,由联办单位教
育部门汇总后,按征订要求填写试卷征订单报省电大试点办考试中心。
2、各市电大和试点单位到省电大试点办考试中心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双方必须
当面点清袋数并履行填表签字手续。
3、各市电大和试点单位在领取和回卷过程中,必须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必须有专
车接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4、各市电大和试点单位必须设立试卷库,试卷库必须加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并
备有防火器材,必须安全可靠,符合防水、防火、防盗等要求。
5、试卷库的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工作人员昼夜值班,试卷库库门和防盗门钥匙
要分别管理。
6、考试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试卷,在考试前由主考和巡考人员
检查试卷的密封情况。
三、 考场的设立和考前培训
1、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为25人,考场门口应贴有考场号和考生号,考生座位须单人、
单桌(反向)、单行排列、间距须在80厘米以上。
2、考场门口应有放物品的地方,一切与考试有关的资料都不得带进考场。
3、每个考场须有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的职责和纪律详见《监考人员手则》。
4、各考点对考务和监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
均不得参加监考。
5、监考人员考前必须认真学习《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四、 考场纪律及违纪、舞弊的处理
1、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提前或推迟,也不得擅自
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2、考场内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
则》。
3、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监考人员,应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本科、开放
专科考试违纪、舞弊处理的规定》严肃处理。
4、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详细记载学生的违纪和缺考情况。
五、 试卷 评卷的组织和实施
1、评卷教师要从有教学经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教师中选调
评卷人员,评卷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本次评卷工作。
2、评卷前要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评卷教师进行教育和培训,要加强保密纪律的教育
和评卷规则的学习,做好试评工作。
3、评卷过程中,如遇有答案和评分标准有出入需要更正时,需有评卷组长批准后
进行。
4、评卷过程中如发现有大面积舞弊、违纪现象,同一考场雷同试卷超过三分之一
应查明原因,经核实后即可认定该考场的考试成绩作废。
5、评卷结束后,评卷教师应对试卷进行分析和评估。
六、登分和查分的组织和实施
1、中央电大和省开课程的分数由省电大统一登录,登分前要对试卷进行复查复核
如发现错改、漏改的情况,应退回评卷人处理。
2、登分人员要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登分组应两人登分,不许单人登分,登分完
毕后要重新核查一遍,防止错漏。
3、登分结束后各地可从BBS站和计算机网络查询考试成绩。
4、各市校在接到成绩两星期内将要查分的名单报省电大,每核查一份试卷需交纳
手续费10元。
5、查分工作由省电大指定专人执行,核查工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核查结果由经
办人签字后交考务和学籍负责人认定后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