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并将优秀作品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参加评奖,再次评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到省纪委参加评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校师生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洁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
作品主题、类型及要求
(一)
作品主题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涵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二)作品类型
作品类型为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
(二)
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1)。
5.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也可参评。
三、奖项设立
作品设优秀奖和参与奖,校纪委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
四、
活动要求
各党总支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动员,注重实效,把本次活动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手段,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运用各种资源,为创作提供有利条件。
请各党总支务必于7月10日之前,将本总支范围内师生创作的作品送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人:张继红、尤微,电话:86265341、86265342
附件:
中共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