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专项招生 (开放模式)法学类法学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

 

  根据省政府2002年3月30日关于"同意由江苏电大为我省转业军人开展学历教育"的批示及省教育厅苏教高[2002]2号文、省人事厅苏人通[2002]103号文件精神,参照开放教育试点的相关要求,并考虑到转业复员军人及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教育,主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在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厚德载物,诚信笃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教学与教学管理
  (一)教学计划中设统设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其中统设必修课由省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二)选修课由教学点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其中凡打*号者,省电大提供教材、大纲、考试说明、平时练习、模拟试卷,以及期末考试试卷。选修课由各教学点阅卷登分。其余选修课教学资源由各教学点自行筹备。
  (三)为了加强课程教学的实践环节,根据课程性质,凡有相应教学实践环节的,必须按统一要求组织完成。
  (四)各门课程均须安排平时计分作业,省电大统一出题。平时计分作业成绩占总成绩20%。省电大对各教学点平时作业要抽查。
  (五)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教学点依据省电大教学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形式可多样,学员不能免修。
  三、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含网络版)、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教学,以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四、 毕业年限与毕业
  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入学后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省电大第一轮教学计划用2.5年时间安排实施,以后滚动开考,学生可弹性选择。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5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由江苏广播电视大学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我省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五、教学计划进程表(附后)
  六、课程说明
  1.经济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计算机文化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可以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处理日常的文件编写工作。
  本课程主要内容:Windows98的基本操作、在Windows98中管理公文、使用Word2000 制作公文、用Excel2000处理数据、使用Powerpoint制作幻灯片、计算机网络基础、电子商务、上机实验及指导。
  3.商法
  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4.国际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
  5.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