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

专科法学专业(2004年春)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责任教师:徐安柱  TEL:86205373  E-mail:wshr_3408@tom.com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民事诉讼法》课程是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课程结业考试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教学要求。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90学时, 5学分。第二学期开设。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联系

本课程是法学学科体系中一门实用性突出的课程,具有专业课的性质。本课程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突出实践性。学员们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当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倡将其他课程知识,如法理学、民法学运用于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之中,这样可以加深对本课程较为抽象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对其他部门法内容的理解也会更加深刻。

本课程属于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解决当事人民事纠纷的步骤方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学习其他诉讼法有帮助,相关课程有《法理学》、《民法学》等。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本课程的教学媒体有:文字教材、网络课程、VCD录像等。

1、  文字教材

本课程所使用的基本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淑兰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它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

   2、网络课程、音像教材

主要是对文字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教学讲解,同时对学习的方法和思路进行提示和指导。

四、教学环节

1、媒体课程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是以文字教材为主,对于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可以通过面授以及其它手段解决。面授课也不必系统讲授,而主要是讲解重点和解答疑难问题,特别是平时作业的讲评。本课程的成绩考核包括平时作业和期末考试两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80%。

2、自学与面授辅导

教师的面授辅导要依据教学大纲进行辅导讲解。要注意运用启发式方法,采用讲解、讨论、答疑等方式,通过解题思路分析和基本方法训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辅导教师要钻研教学大纲、教材,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辅导课的学时数以本课程的课内学时数的二分之一左右为宜。

自学是开放教育学员获得知识的另一种重要方式,自学能力的培养也是大学教育的目的之一。学员应重视自学和自学能力的培养。在学习时要注意认真阅读教材,并结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抓住重点,深入理解。另外,学员在学习中还要注意运用民事诉讼法学知识分析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或者用民事诉讼法学的眼光看待问题。

目前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处在一个大发展时期,既有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改革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又有各地法院的自我探索。同学们学习时除了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外,还应尽可能了解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

3、作业

作业题目应根据教学基本要求精选,分量要适度,由易到难。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以取得平时成绩。

4、考试

考试题目要全面,符合大纲要求,同时做到体现重点,难度适中,题量适度。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本课程闭卷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