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
专升本行政管理管理专业(旧教材)
《政治制度专题》课程教学大纲
责任教师:盛一平 TEL:83618019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1、性质:《政治制度专题》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
2、任务:通过系统学习中国政治制度史,使学生能够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历史,掌握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脉络。
3、目的:通过系统学习中国政治制度史,帮助学生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历史,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在当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并能据以作出符合历史实际的分析和评价。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联系
1、先修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
2、后续课程:政治学原理
三、教学媒体的应用
课程教学媒体有;文字教材,网络课件等。
1、以文字教材为主,主教材为《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 王德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12月第一版)。
2、其它辅助学习资料有网络课件、CAI课件自测学习等。
四、教学环节
1、媒体课程安排
2、自学与面授辅导:本课程教学课时为80学时,5学分。根据成人和业余学习的特点,采取面授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还可以成立若干学习小组,互相交流,互相探讨,同时组织相应的导学材料、学生自学辅导材料以及有关教学活动等教学辅导环节,更好地帮助学生学习。
3、 作业:平时作业为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本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因此必须认真按时完成省校布置的平时作业。
4、考试:学期末由省校统一命题,全省电大统一时间闭卷考试。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二部分 大纲内容
绪 论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主要掌握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和特点。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
第三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和参考书
第四节 学习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意义和方法
上 编
第一章 从王权到皇权制度的发展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主要了解王权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掌握皇权专制的的形成,皇位继承制度的确立,皇帝制度的特点。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王权制度的发展和所受到的制约
王权制度的形成;王的名号和权限;王权所受到的制约。
第二节 皇帝、皇位和皇权
名位制度;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
第三节 王位和皇位继承制度
王位继承—传嫡子制度的确立;皇位继承制度。
第四节 后宫制度
后妃制度;女官制度;宦官制度。
第五节 宫省服御礼乐制度
宫省制度;服御制度;礼乐制度。
第六节 宗室制度
对宗室分封和管理的规定;宗室制度与封建制度;皇帝制度的特点。
第七节 皇帝制度的特点
第二章 中央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一节 中央行政体制的发展概况
早期国家中央行政体制的初建;两寮六大到文武分职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公九卿与中朝官尚书行政管理体制;公省台卿卫行政管理体制;以《周礼》为本的行政管理体制;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诸使差谴负责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因俗而治”的行政管理体制;以一省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中央辅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贵族辅政与王权的对立和统一;宰相开府施政辅政制及其运行机制;宰相机构参议辅政制及其运行机制;辅政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
第三节 中央政务机构的运行机制
相府与诸卿系列的运行机制;相府、尚书诸曹与诸卿系列的运行机制;六部与寺监府系列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 职官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
第三章 地方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一节 地方行政区划
第二节 地方行政体制
先秦地方体行政体制;秦以后的地方行政体制
第三节 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利弊和特点
第四章 军事制度
第一节 兵役制度
郡县兵役;谪罪兵役制;招幕兵投制;世袭兵役制;发奴兵役制;民壮兵役制。
第二节 军事编制和管理制度
军事编制和兵种配置;军事管理制度;军理刑罚制度。
第五章 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规的制定和沿革
第二节 司法行政制度
中央司法行政;地方司法行政。
第六章 监察制度
第一节 监察行政体制
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行政体制;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监察行政体制。
第二节 监察的职能
谏诤;监督弹劾。
第三节 监察方法
连坐告密法;遵吏循行法;牵制监督法;密察侦辑法;密奏传呈法;检核簿册法;举劾案章法。
第七章 财政制度
第一节 赋税徭役土供制度
赋税制度;徭役制度;土供制度。
第二节 财政收支
第三节 财政行政体制
中央直控的财政体制;地方财政体制。
第八章 文教文书符玺等制度
第一节 文教机构和工作制度
教育制度;天文历象机构和工作制度;图书管理和修撰国史;医药卫生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二节 文书制度
诏敕和奏章;国家机关之章的公文形式;文书工作制度。
第三节 符节玺印制度
第九章 民族政策及有关制度
第一节 带有民族色彩的管理制度
带有民族传统的管理制度;以统治民族占有主导地位的职合专政。
第二节 “因俗而治”的民族管理制度
西域都护和民族校尉;羁縻府州和都护府;土官制度和改土归流;对蒙藏地区的特别管辖制度。
第十章 官职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官吏选拔制度
荐举制度;科举制度;征辟制度;荫袭制度;其他入仕途径。
第二节 任用制度
任用种类;任用方法;任用限制。
第三节 考课和奖惩制度
考课期限;考课内容和标准;考课行政;奖惩制度。
第四节 等级和俸禄制度
等级制度;俸禄制度;休假退休和抚恤制度。
第十一章 清末政治制度的主要变化
第一节 军事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行政机构的改革
第三节 “宪法大纲”和资政院咨议局
第四节 教育制度的改革
第五节 法律制度的变化
下 编
第一章 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南京临时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南京政府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节 北洋政府的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北洋临时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北洋政府政权管理形式。
第三节军务院、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军务院、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性质;军务院、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政权组织形式。
第四节 南京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南京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南京政府政权组织形式。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苏维埃政权性质;苏维埃政权组织形式。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抗日民主政权性质;抗日民主政权组织形式。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解放区人民政权性质;解放区人民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章 立法制度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立法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和其他立法。
第二节 北洋政府立法制度
北洋政府立法机构;北洋政府的制宪和其他立法。
第三节 护法军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立法制度
护法军政府立法机构及其活动;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和主要立法。
第四节 南京政府立法制度
南京政府中央立法机构;南京政府地方立法机构;南京政府法律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法律制度
苏维埃政权的制宪;苏维埃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和人权保障条例;抗日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法律制度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献;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三章 行政制度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行政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二节 北洋政府行政制度
北洋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北洋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三节 军务院、护军法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行政制度
护国军政府、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行政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四节 南京政府行政制度
南京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南京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行政制度
中央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地方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行政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各级行政机构;抗日民主政权行政机构的领导体制。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行政制度
第四章 司法制度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机构;南京临时政府对司法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北洋政府司法制度
北洋政府司法机构;北洋政府审判制度和监狱制度。
第三节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机构;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审判制度;
第四节 南京政府司法制度
南京政府司法机构;南京政府的审判制度;南京政府的法西斯监狱制度。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司法制度
苏维埃政权司法机构;苏维埃政权司法诉讼审判制度和监狱制度。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机构;抗日民主政权诉讼审判制度。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司法制度
废除伪法统,彻底摧毁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建立人民司法机构;解放区人民政权司法制度。
第五章 文官制度和干部制度
第一节 北洋政府文官制度
北洋政府文官考试及甄别;北洋政府文官任用和惩戒。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奖惩。
第三节 南京政府考铨制度
南京政府考试院;南京政府公务员的考试;南京政府公务员的铨叙。
第四节 苏维埃政权干部制度
苏维埃政权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编制;苏维埃政权干部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节 抗日民主政权干部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管理和培训教育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第六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制度
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的选用;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奖惩。
第六章 监察制度
第一节 湖北军政府和北洋政府监察制度
湖北军政府监察制度;北洋政府监察制度。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监察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理论;广州国民政府审计制度。
第三节 南京政府监察制度
南京政府监察机构及职权;南京政府监察院的弹劾权、调查权、同意权、纠举权、建议权、纠正权、监狱权和对监察委员的保障;南京政府审计制度;南京政府惩戒制度。
第四节 革命根据地行政监察制度
苏维埃政权行政监察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参议会的监察作用;华北人民监察院的职能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