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

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旧教材)

《政治制度专题》课程考核说明

责任教师:盛一平  TEL:3618019

 

第一部分  考核说明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考核对象是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二、考核方式

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平时作业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80%。

三、命题依据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使用的《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王德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命题教师根据本考核说明,科学、合理地命题,不超出教材和考核说明规定的要求和范围。

四、考核要求

根据开设《政治制度专题》课程目的和该课程本身的特点,以及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转业军人学历教育学生的实际情况,《政治制度专题》课程主要考查学生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了解、掌握程度。

考核要求分三个知识能力层次,即识记、理解和运用。三个知识能力层次所占分值大致是20%、50%、30%。考核内容及要求中打*者为要求重点掌握内容。占考试内容的70~80%。试题的难易程度大致分为三级,即容易、一般、较难。这三个等级的分数大体是20%、40%和40%。

五、试题类型和分值分配

本课程考试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分值比例为10∶20∶20∶24∶26,共计100分。其中前三项属于客观性试题,后面两项属于主观性试题.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形式为闭卷。

 

 

 

 

 

 

 

 

 

 

 

 

 

 

第二部分  考核大纲及要求

 

【本章考核要求】

要求掌握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

第三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和参考书

第四节  学习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意义和方法

 

 

第一章  从王权到皇权制度的发展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王权制度、名位制度、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皇位继承制度、皇帝制度的特点;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王权制度的发展和所受到的制约

王权制度的形成;王的名号和权限;王权所受到的制约*。

第二节  皇帝、皇位和皇权*

名位制度及其特点;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君临之术”在皇权专制统治中的作用。

第三节  王位和皇位继承制度

王位继承——传嫡子制度的确立;皇位继承制度。

第四节  后宫制度

后妃制度;女官制度;宦官制度。

第五节  宫省服御礼乐制度

宫省制度;服御制度;礼乐制度。

第六节  宗室制度

对宗室分封和管理的规定;宗室制度与封建制度;皇帝制度的特点。

第七节  皇帝制度的特点*

 

第二章  中央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本章考核要求】

重点掌握中央行政体制的发展概况、辅政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职官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其它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中央行政体制的发展概况*

早期国家中央行政体制的初建;两寮六大文武分职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公九卿与中朝官尚书行政管理体制;公省监台卿卫行政管理体制;以《周礼》为本的行政管理体制;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诸使差谴负责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因俗而治”的行管理体制;以一省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中央辅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贵族辅政与王权的对立和统一;宰相开府施政辅政制及其运行机制;宰相机构参议辅政制及其运行机制;辅政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

第三节  中央政府机构的运行机制

相府与诸卿系列的运行机制;相府、尚书诸曹与诸卿系列的运行机制;六部与寺监府系列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  职官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

 

第三章  地方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利弊和特点;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地方行区划

第二节  地方行政体制

先秦地方行政体制;秦以后的地方行政体制。

第三节  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利弊和特点*

 

第四章  军事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兵役制度;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兵役制度*

郡县兵役制;谪罪兵役制;招募兵役制;世袭兵役制;发奴兵役制;民壮兵役制。

第二节  军事编制和管理制度

军事编制和兵种配置;军事管理制度;军事刑罚制度。

 

第五章  法律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法律的制定和沿革、中央司法行政;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法规的制定和沿革*

第二节  司法行政制度

中央司法行政*;地方司法行政。

 

第六章  监察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监察行政体制

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行政体制;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监察行政体制。

第二节  监察的职能

谏诤;监督弹劾。

第三节  监察方法

连坐告密法;谴吏循行法;牵制监督法;密察侦辑法;密奏传呈法;检核簿册法;举劾案章法。

 

第七章  财政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赋税徭役土供制度;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赋税徭役土供制度*

赋税制度;徭役制度;土供制度。

第二节  财政收支

第三节  财政行政体制

中央直控的财政体制;地方财政体制。

 

第八章  文教文书符玺等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重点掌握符节制度,其它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文教机构和工作制度

教育制度;天文历象机构和工作制度;图书管理和修撰国史;医药卫生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二节  文书制度

诏敕和秦章;国家机关之间的公文形式;文书工作制度。

第三节  符节玺印制度

 

第九章  民族政策及有关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重点掌握民族传统治理方式,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带有民族色彩的管理制度

带有民族传统的管理制度;以统治民族占有主导地位的联合专政。

第二节  “因俗而治”民族管理制度

西域都护和民族校尉;羁縻府州和都护府;土官制度和改土归流;对蒙藏地区的特别管辖制度。

 

第十章  官职管理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官吏选拔制度及其特点;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官吏选拔制度*

荐举制度;科举制度;征辟制度;荫袭制度;其他入仕途径;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  任用制度

任用种类;任用方法;任用限制。

第三节  考课和奖惩制度

考课期限;考课内容和标准;考课行政;奖惩制度。

第四节  等级和俸禄制度

等级制度;俸禄制度;休假退休和抚恤制度。

 

第十一章  清末政治制度的主要变化*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全部内容。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军事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行政机构的改革

第三节  “宪法大纲”和资政院咨议局

第四节  教育制度的改革

第五节  法律制度的变化

 

 

第一章  国家政权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北洋政府政权性质、南京政府政权性质、苏维埃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抗日民主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解放区人民政权组织形式;其他内容作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南京临时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南京政府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节  北洋政府的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北洋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北洋政府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  军务院、护军法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军务院、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性质;军务院、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政权组织形式。

第四节  南京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南京政府国家政权性质*;南京政府政权组织形式。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苏维埃政权性质*;苏维埃政权组织形式*。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抗日民主政权性质*;抗日民主政权组织形式*。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性质和组织形式

解放区人民政权性质*;解放区人民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章  立法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制度;了解北洋政府立法机构、护法军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立法制度、南京政府立法制度、苏维埃政权法律制度、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解放区人民政权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立法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和其他立法*。

第二节  北洋政府立法制度

北洋政府立法机构;北洋政府的制宪和其他立法。

第三节  护法军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立法制度

护法军政府立法机构及其活动;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和主要立法。

第四节  南京政府立法制度

南京政府中央立法机构;南京政府地方立法机构;南京政府法律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法律制度

苏维埃政权的制宪;苏维埃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和人权保障条例;抗日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法律制度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献;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其他立法。

 

第三章  行政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了解南京临政府行政制度;北洋政府行政制度;军务院、护军法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行政制度;南京政府行政制度;苏维埃政权行政制度;抗日民主政权行政制度;解放区人民政权行政制度。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行政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二节  北洋政府行政制度

北洋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北洋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三节  军务院、护军法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行政制度

护国军政府、护法军政府、广州大元帅大本营行政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四节  南京政府行政制度

南京政府中央行政制度;南京政府地方行政制度。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行政制度

中央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地方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苏维埃政权行政机构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行政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各级行政机构;抗日民主政权行政机构的领导体制。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行政制度

 

第四章  司法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南京临时政府对司法制度的改革;苏维埃政权司法诉讼审判制度和监狱制度。了解北洋政府司法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制度;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制度;南京政府司法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解放区人民政权司法制度。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机构;南京临时政府对司法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北洋政府司法制度

北洋政府司法机构;北洋政府审判制度和监狱制度。

第三节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司法机构;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审判制度;

第四节  南京政府司法制度

南京政府司法机构;南京政府的审判制度;南京政府的法西斯监狱制度。

第五节  苏维埃政权司法制度

苏维埃政权司法机构;苏维埃政权司法诉讼审判制度和监狱制度*。

第六节  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机构;抗日民主政权诉讼审判制度。

第七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司法制度

废除伪法统,彻底摧毁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建立人民司法机构;解放区人民政权司法制度。

 

第五章  文官制度和干部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要求掌握北洋政府文官制度;南京政府考铨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制度、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制度;其他内容做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北洋政府文官制度

北洋政府文官考试及甄别;北洋政府文官任用和惩戒*。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文官官等奖惩。

第三节  南京政府考铨制度*

南京政府考试院;南京政府分务员的考试;南京政府公务员的铨叙*。

第四节  苏维埃政权干部制度

苏维埃政权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编制;苏维埃政权干部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节  抗日民主政权干部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管理和培训教育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第六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制度*

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的选用*;解放区人民政权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奖惩。

 

第六章  监察制度

【本章考核要求】

本章内容做一般性了解。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湖北军政府和北洋政府监察制度

湖北军政府监察制度;北洋政府监察制度。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监察制度

广州国民政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理论;广州国民政府审计制度。

第三节  南京政府监察制度

南京政府监察机构及职权;南京政府监察院的弹劾权、调查权、同意权、纠举权、建议权、纠正权、监狱权和对监察委员的保障;南京政府审计制度;南京政府惩戒制度*。

第四节  革命根据地行政监察制度

苏维埃政权行政监察制度*;抗日民主政权参议会的监察作用;华北人民监察院的职能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