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谈判原理 》 考核说明

一、考核方式

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包括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课堂讨论发言等)和期末考试(闭卷考试)两种方式进行。课程成绩,形成性考核占20%,期末考试占80%。

二、命题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商务谈判实务》(许晓明主编)。   

三、考核总体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理论和实务课,期末考试.总体要求分为两个方面;有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要求分为“了解、掌握”两个层次;有关基本技能和能力的学习要求分为“理解、描述,综台分析”三个层次,要求学生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能够应用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加以理解、分析和综合。

    了解:要求学生对这部分内容知道;

    掌握:要求学生对这部分内容不仅要知道,而且要能够应用;

    描述;要求学生能够知道特定的现象或问题的知识范围和理论基点;

    理解:要求学生能够知道特定的现象或问题的知识范围和理论基点,在此基础上,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其基本的涵义。

    综合分析:要求学生能够应用几方面知识和理论对特定的现象或问题加以分析和综合。

三、命题原则

    1 、期末考试的命题不超出本课程教学要求和指定教材内容的范围。

    2 、期末考试的命题的覆盖面较宽,但命题会突出学习重点。

    3 、试卷中将合理安排题目的难易程度。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中、难三个等级,原则上不同等级的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适当调整。

四、试题类型

期末考试试题类型有填空、名词解释、单选、判断和简答题。

1 、填空:按要求在空白处填出缺失的正确答案。

    2 、名词解释:准确描述所要求的概念。

    3 、单项选择:在多个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

    4 、判断:判断正误。

5 、简答:即简要回答问题.要求答出要点,再作简单解释。

五、答题时间

期末考试的答题时间为 120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