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刑法学课程是法律类各专业的一门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和高等专科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和自学,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三)学会根据刑法规定并运用刑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
三、课程的教学媒体
(一)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采取分立型,由基本教材与辅助教材两部分构成。
《刑法学》为基本教材,系统阐述刑法学的各种原理、原则,并指导学生学习。教材内容由教学目的、内容提要、教学内容本文和思考题四部分组成。这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刑法学参考资料》为辅助教材。收录有关刑事立法文件、司法解释、重要论文和案例分析等,以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学生对基本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二)音像教材
本课程音像教材为录像磁带。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补充和阐释,起帮助学生理解文字教材内容的作用。
四、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本课程课内学时198,共11学分,分两个学期开设。第一个学期108学时,讲授绪言和刑法总论,即从大纲本文的一到二十三部分内容。第二个学期90学时,讲授刑法各论,即从大纲本文的二十四到三十三部分内容。
五、课程的先修、后续课
先修课: 法理学、宪法学
后续课: 刑事诉讼法学
第二部分 大纲本文
一、绪言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掌握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了解刑法学的体系。
教学内容:
刑法学的概念。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刑法学的体系。
学习重点: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二、我国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弄清我国刑法与剥削阶级国家刑法的原则区别;明确我国刑法的任务。
教学内容: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我国刑法的阶级本质。
我国刑法的法律性质。
我国刑法的手段和斗争对象。
我国刑法保护的内容。
学习重点:
我国刑法的任务。
三、我国刑法的制定根据和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刑法的制定根据;明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便掌握刑法的基本精神,正确执行刑法。
教学内容:
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现状。
我国刑法的制定根据。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定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自负原则。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学习重点: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我国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法体系建立的根据;弄清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明确刑法解释的概念和类型。
教学内容:
我国刑法体系的含义。
我国刑法条文的结构。
我国刑法体系的特点。
刑法解释的概念和意义。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学理解释。
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学习重点:
刑法的解释。
五、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和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以便正确地适用于不同地域、不同人和不同时间所发生的各种刑事案件。
教学内容:
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刑法的生效时间。
刑法的失效时间。
刑法的溯及力。
学习重点:
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
我国刑法典和单行刑法的溯及力问题。
六、犯罪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犯罪的阶级性;理解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掌握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总标准。
教学内容:
西方国家刑法学中的形式犯罪概念。
马克思主义的犯罪观。
犯罪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犯罪概念的意义。
学习重点:
犯罪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七、刑事责任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弄清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以及刑事责任的开始和终结时间;明确刑事责任的根据。
教学内容:
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概况。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刑事责任的开始。
刑事责任的终结。
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根据。
刑事责任的哲学理论根据。
学习重点: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八、犯罪构成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明确适用类推的条件。
教学内容:
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特征。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的意义。
类推的概念。
适用类推的条件。
学习重点: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九、犯罪客体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犯罪客体的概念和意义;掌握犯罪客体的种类以及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内容:
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意义。
犯罪的一般客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
犯罪的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学习重点:
犯罪客体的种类。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十、犯罪客观方面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掌握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及其意义。
教学内容: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危害行为的含义。
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
危害结果的含义。
法律对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规定及其意义。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相对性、时间序列性、条件性、复杂性。
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
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
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学习重点: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十一、犯罪主体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共同要件;掌握刑事责任能力及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明确犯罪主体特殊身分的作用。
教学内容: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的意义。
法人犯罪主体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刑事责任年龄;精神障碍;生理功能丧失;生理醉酒)。
犯罪主体特殊身分的概念和分类。
犯罪主体特殊身分的意义。
学习重点: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十二、犯罪主观方面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掌握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罪过失及其类型、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和意义;了解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对解决刑事责任的影响。
教学内容: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构成因素。
犯罪故意的类型。
犯罪过失的概念。
犯罪过失的类型。
意外事件的概念。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与关系。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意义。
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
学习重点:
犯罪故意及其类型。
犯罪过失及其类型。
十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划清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界限;了解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教学内容:
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
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意义。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其它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履行职务的行为、从事业务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学习重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
十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故意犯罪各种停止形态的特征、类型及其处罚原则。
教学内容: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
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
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形态的类型。
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和特征。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学习重点: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以及这几种犯罪停止形态的区别。
十五、共同犯罪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形式;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对各种共同犯罪人的处罚原则。
教学内容: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意义。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和意义。
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
共同犯罪人分类概述。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学习重点: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集团及其构成条件。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十六、一罪与数罪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意义和标准;掌握对不属于数罪的各种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原则。
教学内容: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意义。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
法定的一罪(惯犯;结合犯)。
裁判的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学习重点:
我国刑法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及想象竞合犯、惯犯、连续犯、牵连犯的概念、特征与处理原则。
十七、刑罚概说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确刑罚的概念和特点;了解刑罚的功能;掌握刑罚的目的。
教学内容: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刑罚的功能。
刑罚目的概说。
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学习重点: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目的。
十八、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掌握我国刑罚体系中各刑罚种类的概念及其适用。
教学内容:
刑罚体系的概念。
刑罚体系的特点。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含死刑缓期执行)。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