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据 学 教 学 大 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证据学》是普通专科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的专科层次的专业人才服务的,本课程4学分。
《证据学》是一门古老又现代的学科,早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它就形成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学了。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证据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是专门研究如何运用诉讼证据和有关法律规范的学科。具体包括:1、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中运用证据的经验;2、各种证据制度和理论;3、三大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研究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都要从国内和国外,历史和现状予以综合研究,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以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学体系。
二、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为基础建立的一门独立学科。它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进行“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因此,《证据学》的学习,必须同上述三门课程紧密结合,必须明确只有学好《证据学》才能保证“三大”诉讼的顺利进行。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和理解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这是学好本课程的关键,要认识到,《证据学》是“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学好证据学,诉讼活动及案件的质量才有保。
2、学习要紧紧围绕“三个基本”,即每章节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打好基础,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3、鉴于本课程属应用学科,因此,在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联系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中,各个阶段各个程序中证据的运用,而生动活泼的学习。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
《证据学》属应用性学科。因此在教学中要强化实践环节:
1、要系统、全面、准确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实务,在原理阐述的基础上,联系司法活动的实际,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不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
2、在突出实践环节中,重点要搞好案例教学。一方面在教学中要进行案例评析,以按说理;另一方面选择典型案例,交给学生,亲自动手,亲自操作,亲自实验,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第二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 绪 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一、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二、证据及其证据力、证明力;
三、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四、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五、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以及证据理论。
第二节 证据学的体系
一、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
二、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示例;
三、新中国证据学体系示例;
四、本书的体系安排。
1、绪论
2、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3、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4、证据的种类
5、证据的分类
6、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7、证明概述
8、证明对象
9、证明责任
10、证明标准
11、证据的审查、判断
12、推定和司法认知
13、证据规则
第三节 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一、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
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
三、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
四、比较研究的方法;
五、实证研究的方法。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
四、 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和立法;
三、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第四节 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二、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证据法律制度;
三、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第三章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与诉讼证据;
二、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证据方法;证据力;证明力;证据原因。
第二节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诉讼证据的客观性;
二、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三、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第三节 证据的意义
一、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二、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第四章 证据的种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
二、物证证明力的特点;(外部特征、特殊属性)
三、物证的意义;
四、物证的收集及保管;
五、物证的审查、判断。
第二节 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及意义;
二、书证的证明力特点和分类;
三、书证的提供、收集与审查、判断。
第三节 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意义;
二、证人的条件、权利、义务;
三、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
四、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确定。
第四节 被害人的陈述
一、被害人陈述的概念、意义;
二、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
三、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第五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地位及其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特点;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
第六节 当事人的陈述
一、当事人陈述的概念、意义;
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其陈述的证明力的特点;
三、询问当事人及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第七节 鉴定结论
一、鉴定结论的概念和意义;
二、鉴定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三、鉴定结论证明力达到特点和审查、判断。
第八节 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
一、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概念及意义;
二、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证明力之特点;
三、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内容与制作;
四、勘验、检查和现场本来的审查、判断。
第九节 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和意义;
二、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三、视听资料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
第五章 证据的分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一、证据分类的概念;
二、证据分类的意义;
三、世界各国证据分类简介。
第二节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
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三节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
二、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和运用。
第四节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一、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
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五节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六节 本证与反证
一、本证与反证的概念;
二、区分本证与反证的意义。
第六章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的收集
一、收集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二、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
三、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
第二节 证据的保全
一、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意义;
二、证据保全的种类;
二、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
第七章 证明概述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明的概念及其历史沿革
一、证明的概念;
二、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诉讼证明制度;
三、证明的构成环节;
四、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原理;
五、证明的种类。
第二节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
一、“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
二、“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八章 证明对象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明对象概述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
二、证明对象的特征;
三、程序法事实、证据事实与证明对象。
第二节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一、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二、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三、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第九章 证明责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明责任概述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二、我国立法关于证明责任的立法规定;
三、证明责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四、英美法上的证明责任概念;
五、我国关于证明责任的理论研究。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承担
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之承担;
二、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之承担;
三、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之承担。
第十章 证明标准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
一、证明标准的概念、意义;
二、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和争论;
三、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
第二节 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一、我国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
二、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
三、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
第十一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
教学内容
第二节 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意义
一、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
二、证据的审查、判断与案件的证明标准;
三、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
四、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
第二节 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思想武器和理论前提;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
第三节 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
一、个别审查;
二、综合审查;
三、辨认;
四、对质;
五、技术鉴定;
六、侦查实验;
七、推论、判断的逻辑方法。
第十二章 推定和司法认知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推 定
一、推定概述;
二、法律上的推定;
三、事实上的推定。
第二节 司法认知
一、司法认知概述;
二、司法认知的范围;
三、司法认知的规则。
第十三章 证据规则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规则的概念、意义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
二、加强对证据规则研究的必要性;
三、制定证据规则的可行性;
四、证据规则的意义。
第二节 证据规则的内容
一、外国证据规则简介;
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四、相关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