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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论教学内容

 

    第一章  司法口才学的研究对象、任务、方法和意义

    【教学说明】重点讲授:司法口才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司法口才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第二章  司法口才学的机制

    【教学说明】重点讲解:司法人员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

    第三章  法学与司法口才学

    【教学说明】本章只要求学生作一般了解。

    第四章  语言学与司法口才学

    【教学说明】本章均为一般讲解。内容包括司法口才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

    第五章  心理学与司法口才学

    【教学说明】本章重点讲授心理分析在司法口才中的运用。

    第六章  逻辑与司法口才学

    【教学说明】本章重点讲授:逻辑思维与司法口才的关系;逻辑思维方法在司法口才中的运用。

    第七章  演讲与司法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作重点讲解:法庭演讲;司法演讲的艺术技巧。

    第八章  预审人员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内容均作重点介绍:包括预审人员的口才概念和特征;讯问被告人的艺术技巧;讯问证人和被害人的艺术技巧。

    第九章  国家公诉人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为重点:内容为国家公诉人口才的概念及其特点;国家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要求和配合法庭调查的问话方式及策略;国家公诉人发表公诉词的艺术技巧;国家公诉人法庭答辩的要求和技巧。

    第十章  审判人员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为重点:内容有审判人员口才的概念和特点;审判人员口才的基本要求;审判人员法庭审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的艺术技巧;审判人员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说话方式和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一章  律师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重点讲解:律师谈话的口才;律师辩论的口才。

    第十二章  管教人员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作一般讲解。

    第十三章  公证人员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作一般讲解。

    第十四章  调解人员的口才

    【教学说明】本章重点讲授:调解人员口才的概念和特征;调解人员发问的原则;调解人员的谈话技巧。

 

 

                三、实践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实践教学目标:《司法口才学》是实践性实用性颇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口才能力。要求在预审、公诉、审判和辩护等方面达到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自己的观点,语言准确、流畅、简洁、周密。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办法为:两次演讲实践每次5分,占10分;两次模拟法庭的辩论演习每次5分,占10分;书面作业(辩护词、代理词各写一篇)两篇,每篇5分,占10分。

    (三)演讲要求:能作5分钟的演讲。要求①主题突出,②内容充实,③层次清楚,④语言准确、⑤流利。平时分可按照这五个方面打出综合分。

    (四)法庭辩论要求:每人在法庭上发言不得少于2次,否则不计分。评判标准:辩论语言技巧;分析反驳和应变能力;论点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引用资料等。平时成绩据此打综合分。

    (五)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要求:所引法律条文得当;所据事实准确;推理合乎逻辑性;层次清楚;语言规范明晰。平时成绩可按一般作文打分。

    (五)学生每次实践的情况任课教师必须给予必要的评析,在课堂内外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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