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法学专业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所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的部分作为一般考核的内容;要求“掌握”、“学会”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本课程课内学时162。9学分。1学年开设。第1学期讲授刑法总论。第2学期讲授刑法各论。      

                 第二部分    教学媒体的运用

    

一、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采取分立型,由基本教材与辅助教材两部分组成。

    基本教材系统阐述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并为学生自学提供指导。教材内容由教学目的、内容提要、教学内容本文和思考题等几部分组成。这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辅助教材收录有关刑事立法文件、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分析等,以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学生对基本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二、音像教材

    本课程音像教材为录音录像磁带。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重点阐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的内容。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刑 法 总 论

绪   论

【教学内容】

 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法学的概念。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2、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研究刑法学的指导作用。刑法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3、刑法学的体系

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刑法学理论体系与刑法体系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要求】

   1、了解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与体系。

 2、明确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学习重点】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一章   刑法概述

    

【教学内容】

1、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的法律性质。

    2、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我国刑法的创制。我国刑法的发展概况。

3、刑法的制定根据

 法律根据。实践根据。

4、刑法的任务

刑法任务的含义。我国刑法的任务。

 5、刑法的体系

    刑法体系的含义。我国刑法体系的特点。

    6、刑法的解释

    刑法解释的概念和意义。刑法解释的类型。

【教学要求】

 1、了解刑法的创制与发展、刑法的制定根据以及刑法的体系。

 2、明确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任务以及刑法的解释。

【学习重点】

 1、刑法的任务。

 2、刑法的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

 1、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和意义

    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

【教学要求】

 1、明确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界定标准及意义。

  2、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学习重点】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教学内容】

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的规定。

    2、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溯及力的含义和原则。我国刑法规定的溯及力原则及其内容。

【教学要求】

  1、了解世界各国关于刑法空间效力和溯及力问题的主要原则。

 2、明确我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和溯及力问题的原则。

3、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和溯及力的规定。

【学习重点】

 1、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

 2、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第四章   犯罪概念

    

【教学内容】

1、犯罪概念的类型

 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的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

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的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概念的意义。

【教学要求】

1、了解犯罪概念的类型。

2、明确犯罪的阶级本质以及犯罪概念的意义。

3、掌握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第五章   犯罪构成



【教学内容】

1、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特征。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的客体和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主体和主观要件。

3、犯罪构成的意义

 立法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教学要求】

1、明确犯罪构成的意义及共同要件。

2、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学习重点】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第六章   犯罪客体



【教学内容】

1、犯罪客体概述

 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意义.

2、犯罪客体的种类

 犯罪客体的分类及其意义。犯罪的一般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犯罪的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的意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教学要求】

1、明确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犯罪客体的种类以及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学习重点】

1、犯罪客体的种类。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第七章   犯罪客观方面



【教学内容】

1、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2、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含义。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

3、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含义。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的规定及其意义。

4、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相对性、时间序列性、条件性、复杂性等基本观点。

5、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教学要求】

1、了解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对于定罪量刑的意义。

2、明确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

3、掌握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及其意义。

4、学会运用犯罪客观方面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1、危害行为。    

2、危害结果。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八章   犯罪主体



【教学内容】

1、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的分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的意义。

2、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3、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聋哑人、盲人的刑事责任。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分类。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5、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犯罪主体的分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的意义,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分类。

2、明确犯罪主体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和意义,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3、掌握我国刑法关于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的规定。

4、学会运用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1、刑事责任能力。

2、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第九章   犯罪主观方面



【教学内容】

1、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2、犯罪的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犯罪故意的构成因素。犯罪故意的类型(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3、犯罪的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犯罪过失的类型(过于自信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

4、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的概念。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

5、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及关系。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意义。

6、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

【教学要求】

1、了解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对解决刑事责任的影响。

2、明确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意外事件的概念及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

3、掌握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罪过失及其类型,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及意义。

4、学会运用犯罪主观方面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1、犯罪故意及其类型。

2、犯罪过失及其类型。

     

第十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教学内容】

1、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

 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意义。

2、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特别防卫权。

3、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4、其他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履行职务的行为。从事业务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

【教学要求】

1、明确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刑法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3、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理论和紧急避险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4、了解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学习重点】

1、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2、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教学内容】

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

2、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既遂的类型。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3、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4、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类型。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5、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类型和特征。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教学要求】

1、明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种类、存在的范围及意义。

2、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原则及其相互区别。

3、学会运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及其相互区别。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教学内容】

1、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意义。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2、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和意义。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与有组织的共同犯罪(犯罪集团)。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分类概述。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学要求】

1、明确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形式。

2、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3、学会运用共同犯罪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1、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2、共同犯罪的形式。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罪数



【教学内容】

1、罪数判断标准

 罪数形态研究的任务和意义。判断罪数的标准。

2、一罪的类型

 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3、数罪的类型

    实质数罪与想象数罪。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并罚的数罪与非并罚的数罪。

【教学要求】 

1、明确罪数形态研究的任务和意义,罪数的判断标准,数罪的类型。

    2、掌握一罪的类型。

    3、学会运用罪数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学习重点】 

    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牵连犯的概念、特征与处断原则。

                           

第十四章   刑事责任

【教学内容】

1、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概况。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2、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

    3、刑事责任的开始和终结

 刑事责任的开始。刑事责任的终结。

【教学要求】

1、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概况,刑事责任的开始和终结。

2、明确刑事责任的根据以及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3、掌握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十五章   刑罚概说

【教学内容】 

    1、刑罚的概念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2、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概说。特殊预防。一般预防。

【教学要求】

1、明确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刑罚的目的。

【学习重点】

 1、刑罚的特征。

2、刑罚的目的。

                       

第十六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教学内容】

1、刑罚的体系

 刑罚体系的概念。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2、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4、非刑罚处理方法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和意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及其适用。

【教学要求】

1、了解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及其适用。

    2、明确刑罚体系的概念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3、掌握各种刑罚的概念及其适用。

【学习重点】

 各种刑罚的概念及其适用。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



【教学内容】

 1、刑罚裁量概述

刑罚裁量的概念。刑罚裁量的特征。刑罚裁量的意义。 

2、刑罚裁量原则

    刑罚裁量原则的概念。刑罚裁量原则的基本内容。

    3、刑罚裁量情节

    刑罚裁量情节的概念。刑罚裁量情节的特征。刑罚裁量情节的种类。刑罚裁量情节的适用。        

【教学要求】 

    1、了解刑罚裁量的特征与意义。

    2、明确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的概念,刑罚裁量的任务,刑罚裁量原则的基本内容。   

    3、掌握刑罚裁量情节的种类及其适用。

【学习重点】 

    刑罚裁量情节。

                         

第十八章   刑罚裁量制度



【教学内容】

    1、累犯  

累犯的概念。累犯制度的意义。一般累犯。特别累犯。累犯的刑事责任。   

2、自首与立功

自首的概念。自首制度的意义。一般自首。特殊自首。自首的认定。自首犯的刑事责任。立功的概念。立功制度的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影响。 3、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的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方法。     

    4、缓刑

 缓刑的概念。缓刑的意义。缓刑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对缓刑犯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教学要求】

1、明确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累犯、自首犯、立功犯的刑事责任,缓刑的法律后果。

2、了解自首的认定,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

3、掌握累犯的种类和构成条件,自首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数罪并罚的原则及方法,缓刑的适用条件与考验期限。

【学习重点】

 1、累犯的种类和构成条件。

    2、自首的种类和成立条件。

    3、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4、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

    5、缓刑的适用条件与考验期限。

                      

第十九章   刑罚执行制度

【教学内容】

1、刑罚执行制度概述

    刑罚执行的概念。刑罚执行的特征。刑罚执行的原则。

    2、减刑

    减刑的概念和意义。减刑的条件。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减刑的程序。

    3、假释

    假释的概念和意义。假释的条件。假释的考验期限。对假释犯的监督。假释的法律后果。假释的程序。

【教学要求】 

    1、明确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减刑、假释的概念和意义,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假释的考验期限,假释的法律后果。

    2、了解刑罚执行的原则,减刑、假释的程序,对假释犯的监督。

    3、掌握减刑、假释的条件。

【学习重点】

 减刑、假释的概念和条件。



第二十章   刑罚消灭制度



【教学内容】

 1、刑罚消灭制度概述

刑罚消灭的概念。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2、时效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意义。追诉时效的期限。追诉时效的起算。追诉时效的具体适用。 

3、赦免

 赦免的概念和种类。我国的特赦及其特点。

【教学要求】

 1、了解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追诉时效的具体适用,我国的特赦及其特点。

2、明确刑罚消灭的概念,时效、赦免的概念和种类,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意义。

3、掌握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的规定。

【学习重点】

 时效期限及其计算方法。

刑 法 各 论



第二十一章   刑法各论概述

    

【教学内容】

1、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2、刑法分则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排列。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

3、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罪状。罪名。法定刑。

    4、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的类型。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2、明确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法条竞合的概念、类型及适用法律的原则。

3、掌握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学习重点】

 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教学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3、本章其他犯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资敌罪。

【教学要求】

1、明确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教学内容】

1、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资助恐怖活动罪 。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3、本章其他犯罪

 决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教学要求】

 1、明确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教学内容】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特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伪造货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逃汇罪。洗钱罪。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

3、本章其他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废物罪 。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骗购外汇罪 。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逃避商检罪。

【教学要求】

 1、明确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教学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特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

3、本章其他犯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猥亵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非法雇用童工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

【教学要求】

 1、明确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教学内容】

1、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侵犯财产罪的特征。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

3、本章其他犯罪

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教学要求】     

    1、明确侵犯财产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教学内容】

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特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资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

    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医疗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本章其他犯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破坏监管秩序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珍贵树木制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

【教学要求】

 1、明确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教学内容】

1、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征。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3、本章其他犯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教学要求】

 1、明确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二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教学内容】

1、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贪污贿赂罪的特征。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3、本章其他犯罪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教学要求】

 1、明确贪污贿赂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三十章   渎职罪



【教学内容】

1、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渎职罪的特征。渎职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3、本章其他犯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教学要求】

1、明确渎职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第三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教学内容】

1、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特征。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2、本章重点讲授的犯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临阵脱逃罪。逃离部队罪。武器装备肇事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3、本章其他犯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违令作战消极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军人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自伤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虐待部属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私放俘虏罪。虐待俘虏罪。

【教学要求】

  1、明确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和种类。

 2、掌握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学会分析实际案例。

    3、了解其他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学习重点】

   重点讲授的犯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