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环境监测与管理专业
《分析化学》课程考核说明
考试:
进行期中(任课老师自己组织进行)和期末笔试(全省统一进行,闭卷, 2小时)考试,及实验操作考试(任课老师自己组织进行)。
成绩评定: 总分 100分。
期末笔试考试成绩占 80%;
期中笔试考试成绩、平时作业完成及学习态度、实验操作考试占 20%。
说明:各任课老师自己组织实施考核的期中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考核形式不限。各任课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考试、测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