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课程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
本课程为 2学分,36学时;学生的考核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作业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作业成绩占20%。期末考试为开卷。考试试卷由江苏电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期末考试为开卷形式,卷面成绩为总分100分,书面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试题形式
1、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2、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3、 简 答 题(每小题 6分, 共 30 分)
4 、 学习理解题(每小题 30 分,共 30 分)
三、平时作业
( 1)本课程平时作业考核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20%。平时作业为每章后面的思考题和案例分析题。
( 2)学生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学生作业,并根据作业完成的情况对作业进行评分,给出平时作业成绩并计入学生期末总成绩。
( 3)作业评分标准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作业,态度认真,字迹工整,抄写题目,解答题有解答过程。每次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得分 80~100;
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全部作业内容的 60%以上,得分60~79;
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部分占全部作业内容的 60%以下,得分0~59;
抄袭作业按 0分计算;
不按时交作业按 0分计算。
平时作业最终成绩按平均值确定。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收取作业,对于规定的作业进行详批详改,公平公正评定成绩,并对学生的作业情况做详细记录。任课教师应将批改后的作业返还学生,学生对做错的题目应认真进行改正。
对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批改作业以至于批改作业送分的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该门课程的任教资格。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工系:周序洋、许兰兰编
2007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