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力学与结构》考核说明
第一部分: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分配
1 、本课程的学分为 5 学分,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 120 分钟,试卷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组织统一命题。
2 、 考试内容分配:建筑力学部分的内容占 50% ;建筑结构部分的内容占 50% 。
3 、考试试题的类型:填空题、选择题和计算题;其中填空题占 20% ,选择题占 20% ;计算题占 60% 。
4 、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20% ;平时成绩为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课堂提问和课内课外作业的情况评定。
5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80% ,考试成绩根据期末考试的试卷成绩评定。
第二部分:平时成绩的评定
1、本课程平时作业考核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20%。平时作业为每章节后面的思考题和练习题。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布置学生完成全部或部分思考题和练习题。
2、学生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学生作业,并根据作业完成的情况对作业进行评分,给出平时作业成绩并计入学生期末总成绩。
3、平时成绩的评定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作业,态度认真,字迹工整,抄写题目,解答题有解答过程。每次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得分 80~100;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全部作业内容的60%以上,得分60~79;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部分占全部作业内容的60%以下,得分0~59;抄袭作业按0分计算;不按时交作业按0分计算。平时作业最终成绩按平均值确定。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收取作业,对于规定的作业进行详批详改,公平公正评定成绩,并对学生的作业情况做详细记录。任课教师应将批改后的作业返还学生,学生对做错的题目应认真进行改正。
课内提问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工系 周序洋编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