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课程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

本课程为 2学分,36学时;学生的考核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作业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作业成绩占30%。期末考试为开卷。考试试卷由江苏电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期末考试为开卷形式,卷面成绩为总分100分,书面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试题形式

1.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2.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3.    简   答   题(每小题 6分, 共 30 分)

4 .    学习理解题(每小题 20 分,共 20 分)

三、平时作业

  ( 1)本课程平时作业考核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30%。平时作业为每章后面的思考题。

  ( 2)学生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学生作业,并根据作业完成的情况对作业进行评分,给出平时作业成绩并计入学生期末总成绩。

  ( 3)作业评分标准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作业,态度认真,字迹工整,抄写题目,解答题有解答过程。每次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得分 80~100;

  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全部作业内容的 60%以上,得分60~79;

  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部分占全部作业内容的 60%以下,得分0~59;

  不按时交作业按 0分计算。

  平时作业最终成绩按平均值确定。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收取作业,对于规定的作业进行详批详改,公平公正评定成绩,并对学生的作业情况做详细记录。任课教师应将批改后的作业返还学生,学生对做错的题目应认真进行改正。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建工系:周序洋编

2007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