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第七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班(点):
根据教育部、语委办、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为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普通话水平,我校决定开展第七期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和达标要求
1. 教师和管理人员:根据国家和省语委会的要求,应对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剧表演等专业教师要求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学校管理人员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对新录用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达标等级要求。
2.
学生:所有师范类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并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中文专业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师范类学生中,所有文科专业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如旅游、新闻、营销、表演)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并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播音、主持、表演类专业必须达到一级以上水平。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理工类学生参加培训,通过测试者,发给相应的等级证书。
二、
报名手续
应试者以系部(教学点)为单位凭身份证、学生证报名,并办理以下手续:
1.
填写《江苏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成绩等级表》;
2.
每人交2张1寸近期免冠黑白证件照片;
3. 根据苏价费函[2002]64号文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测试费(学生20元,其他45元)办证费5元(证书为国家语委统一印制、全国通用,加盖省测试中心钢印和红印),教材费及磁带费待定(培训时间大致安排在10月左右,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自9月份普通话测试开始使用新教材,且测试程序有新的变化,为保证测试质量,要求凡是参加测试的人员必须人手一册测试用书。
三、
考试及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在9月15日之前完成,10月份组织测试,报名表附后。
各系部、教学班(点)在办理集体报名前须仔细检查核对,确保报名材料正确无误,如有误,请各系部、教学班(点)最迟在测试后一星期内将更正材料统一报至考试中心,要求各个单位盖章,并每人交纳5元工本费。
希望各教学班(点)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促进师生普通话水平的提高,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
电话:025-86265396
地址:定淮门校区考试中心1214办公室
江苏电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