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通类和五年制高职
2007—2008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市电大、化工分校、二级学院,城市学院各办学点,省校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07—2008学年度校历(普通类和五年制高职学生适用)》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2007年秋寒假由原来35天调整为31天,2008年春开学时间由原来2月25日提前到2月21日,该学期的复习、考试作相应提前;暑假由原来的49天调整为52天,各地可安排学生实践一周;其余不变。
请及时通知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07—2008学年度校历
二○○七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 教务 校历 2007/2008学年 通知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7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