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我校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08] 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 [2008] 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选拔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于2008年3月24日前报人事处。学校将召开座谈会,听取同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