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苏电大招[2003]65号


关于做好2003年秋季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单位: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2003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附件1)和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3年秋季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专业及招生方案
    中央电大批准我校2003年秋季本科试点专业为: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行政管理;
    专科试点专业为:英语、电子信息技术。
课程开放专业为:电子商务、物业管理、园艺学。
    其中新增行政管理专业联办单位为人事部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颁发中央电大文凭,学位暂未定,请在招生宣传时予以注意。
    2003年秋季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方案见附件2。各试点教学点应按分配方案确定的专业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组织其他专业招生;不得设置延伸教学点;不得跨区域招生。各市级电大尚未安装、使用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的,2003年秋季起不得招收本科学生。
    各试点单位应认真执行中央电大和我校的有关招生规定,积极组织生源,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圆满完成2003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招生任务。
    二、招生宣传
    按照中央电大要求,开放教育招生宣传由中央电大统一进行,我校负责所属试点单位招生宣传的管理。各试点单位的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应与中央电大招生广告宣传提纲和《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详见附件3)口径一致。所有招生宣传材料(原件)于6月30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招生计划调整
    为了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及在职人员的求学愿望,有效地调剂招生计划,各试点单位组织报名时,人数可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上浮10%,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不能相互调剂。对批准招生的专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生数的,试点单位应于2003年8月20日前向我校报送书面申请,内容须包括增加招生数的理由、专业的教学条件、要求增加的招生数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申请或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未经中央电大批复同意而自行增加招生数的,所增加的招生数中央电大不予注册。
    四、入学水平测试
    入学水平测试的目的是进行择优注册和分类学习指导,确保生源质量和教学质量。所有报名者必须参加入学水平测试。各试点单位更应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考风考纪,为择优注册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1.组织方式
    开放教育本科实行全省统一测试科目、统一命题和印制试卷、统一测试时间,各试点单位负责组织测试、试卷评阅、成绩登记和测试分析。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按我校规定样式由试点单位印制。有关测试组织、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监考和阅卷要求等,均执行开放教育课程考试的相应规定。
开放教育专科水平测试由各试点单位自行组织,各项要求均执行开放教育课程考试的相应规定。测试时间、要求、内容于8月20日前报省电大招生办公室备案。
    2.测试科目
    本科测试科目:
    英语专业:综合能力、口语;
    金融学专业: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现代金融业务;
    法学专业:法理与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组织行为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外文学、基础写作、汉语;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教育行政概论、教育研究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电子电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 C++语言程序设计;
    小学教育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阅读与写作;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包括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5个方面内容)。
    本科测试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难易程度相当于成人专科毕业水平,测试范围依据各科目测试大纲。
    专科测试科目建议包含语文、数学,有条件的可加试英语,难易程度应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
    课程开放测试科目建议包含语文、数学,按高中和初中两类不同的对象进行相应的入学水平测试。
    3.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2003年8月9日上午8:30至11:30,共计为3小时(3个科目)。
    领取试卷时间:2003年8月7日上午8:30至17:00,地点:招生办公室。试点县电大于2003年8月8日至市电大招生部门领取试卷。
    4.成绩填报与分析
    测试成绩应及时填入《报名登记表》,表中“入学测试成绩”务必按实际考试成绩填写。各试点单位对入学水平测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秋开放教育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同时并按要求写出“测试评阅分析报告”。
    五、入学资格审核
    各试点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央电大规定的专业入学条件,认真把好入学资格审核关。
    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者;对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文凭者,参加开放本科学习不受原所学专业限制。
    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课程开放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初中或高中学历者。初中学历者在学完相应课程后可获得中央电大课程开放结业证书,高中学历者在学完相应课程后可获得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生在报名时需要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成人双专科毕业生需交验任一门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并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用16k纸复印在一起)。对于毕业证书原件遗失者,必须出具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毕业时间在9月1日之前的电大成人和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开放教育本科学习,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报名汇总表单独分专业打印,不要混入预注册审核表内。对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鉴别有困难,应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核查。
    入学资格审核具体工作,按《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流程(试行)》要求进行。在审核过程中要加强对毕业证书的鉴别,坚决杜绝假证书。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毕业证书审核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从2003年秋季起,将公布各试点单位入学资格审核合格率,并对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问题较多的试点单位,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
    六、集中复审
    入学资格复审工作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会审日期定于8月21至22日,各试点单位负责入学资格审核的招生工作人员于8月20日到我校报到(地址另行通知)。会审时需带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用16K纸复印在一起),《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
    3.《预注册审核表》一式三份,用A3纸统一打印。
    4.《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审核表》及《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汇总表》一式三份。
    5.《入学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分专业、分科目填报,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6.《开放教育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
    7.《入学水平测试评阅分析报告》,分测试科目填报。
    8.《预注册人数汇总表》,汉语言文学专业请按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分别填写报名人数。
    县级电大招生材料由所在市电大汇总统一上报,汇总日期由市电大确定。
    《报名登记表》、《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入学水平测试评阅分析报告》由我校统一印制,6月9日后由各市电大统一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其余所需表格由试点单位自行印制,表样可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上下载。
    网址:http://www.jstvu.edu.cn/zhaoban。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2003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
    附件2: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方案
    附件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附件4: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秋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二○○三年六月二日

报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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