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流程

(试行)

   为了保证开放教育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入学资格审核的严肃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各电大均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2.对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即省电大负责市电大、市电大负责县电大审核人员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学资格的相关规定;入学资格审核的管理规章和工作规范;无效证书的识别知识和鉴别技术。
   3.提前做好下列具体准备工作:
   (1)印制各类表格和文档材料。
  (2)入学水平测试命题、试卷印制、分发、监考人员培训等工作。
  (3)鉴别毕业证书所需的各种资料和工具。
   4.各教学点招生工作人员在受理学生报名时,应对报名学生入学资格进行预审。预审内容主要包括:
   (1)
学生入学资格: 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者;开放教育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专科课程开放专业接受初中毕业者注册参加课程学习,注册时只具有初中学历的学生,注册单科课程学习,所修课程考试合格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此类学生如在学习过程中取得开放教育专科入学资格的,可申请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其获得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的最短年限为取得开放教育专科入学资格后两年半。
   (2)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3)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是否相符。
   (4)学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与报读专业、层次入学资格要求是否相符。
   5.对明显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报名,对鉴别有困难的毕业证书或报名材料不全者,应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补报材料并通过初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持外省自学考试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为现役军人。
   (2)开放教育专科报名者如高(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遗失,必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并附学生学籍档案,如学生无学籍档案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出具的相应材料上加盖公章。毕业证明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原证书证号,证明书上附学生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
   (3)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遗失,须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出具毕业证明书。
   (4)报名者使用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者(曾用名),必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报名者使用姓名与毕业证书姓名不符者(笔误),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5)在校生、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遗失毕业证书原件且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报名。电大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读专科起点本科,应填写“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审核表”并由教学点学籍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6. 对于预审通过的报名者,招生工作人员应指导报名者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同时收取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夹在报名者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内,连同“预注册审核表”、毕业证书原件等一并报送地、市级电大初审。
   7、 招生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需按要求开具“收取/发还毕业证书凭据”。
   二、初审工作
   各市电大招生部门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初审工作和学生基本信息校对工作。具体要求是:
   1.本科初审的重点是对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验,确定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即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文凭)和真实性。对学历层次、专业限制以及是否与身份证相符等情况也应进行核对。
   2.专科初审的重点是对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验,确定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应届毕业生须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毕业生成绩单,并在“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审核表”中填写规定的项目,对符合入学资格者的审核表加盖市校学籍管理部门。
   4.对于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审核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的“分校鉴定”栏内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在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或部门公章。对部分有疑问的学生,自初审之日起7日内,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送达市电大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上报复审。
   5、所有初审合格学生的信息输入OA报名系统离线版后全部上传至在线系统,学生信息要与原报名材料进行校对,确保报名数据的准确性
   6.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学生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报名登记表”、“预注册审核表”、“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审核表”、“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申报开放教育本科汇总表”、“入学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及“入学水平测试评阅分析报告”等材料上报我校招生办公室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上报复审。
  三、复审工作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复审工作,将聘请各试点单位熟悉验证工作的同志组成专家组,代表我校负责开放教育专科入学资格审核复审工作,具体要求是:
   1.对所有本、专科及专科(课程开放)预注册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内容包括学历层次、专业限制以及是否与身份证相符;报考本科的应届电大专科毕业生是否具备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核毕业证书的下列问题:
   (1)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的院校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具有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
   (2)学历文凭是否为国民教育系列。
   (3)所持专科、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和初中毕业证书是否为学历证书。
   (4)本科报名者所获学历是否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专科报名者所获学历是否为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历层次;专科(课程开放)报名者所获学历是否为高中或初中层次
以及相关学历证书取得时间。
   (5)毕业证书内容是否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内容相符。
   (6)所持毕业证书是否真实。
   (7)出具证明的电大应届毕业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8)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为现役军人,是否有军官证、士兵证和退伍证等相关有效军人证件,院校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具有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
   2.对不符合入学资格规定的学生,在OA系统中直接注销并记录情况。对部分有疑问的学生,自复审之日起7日内,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通过市电大招生部门送达省电大招生办公室。其中毕业证书真实性问题,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上要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现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不符的问题,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情况证明。
   3.对符合入学资格规定的学生,根据实际招生计划和入学水平测试情况择优注册。对给予注册的学生,审核工作人员在其“报名登记表”的“省校意见”栏内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4.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学生报名时所持毕业证书经审核如有疑问,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暂扣并上交中央电大,中央电大汇总上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进一步审核,对假证则予以注销。
   5.复审工作结束后,按终审要求做好各种材料准备和材料上报工作。
   四、终审工作
   1.各试点单位参加终审时,应提交学生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终审结束后,毕业证书应及时退还学生。
   2.中央电大于每年将组织专家对全部预注册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五、注册和注册数据上报
   1.学生在报名时,各教学点要及时将学生信息输入招生报名系统,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再线系统准备参加复审工作。
   2.复审工作结束后,招生数据直接由报名系统上传至中央电大,所有招生信息将不在做修改,如有问题待数据返回后,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修改。各教学点可直接在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复审结果并打印“新生注册花名册”。
   3.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以中央电大终审结果为准,省校在终审结束后将下发“新生注册花名册”。各教学点根据终审结果修改和调整已注册的学生数据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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