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时讯编者按:在2002年11月29日召开的中央电大2003年春季招生工作会议上,中央电大副校长严冰同志作了题为《珍惜机遇 明确目标 正视问题 扎实工作》的专题报告,通报了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若干进展,介绍了今后一个时期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最后就试点教学点的建设和招生管理工作谈几点意见。现摘要发表严冰同志关于教学点的建设和招生管理工作的讲话,供大家学习、参考。题目为编者所加。

加强教学点建设和招生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一、关于试点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
    教育部强调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建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是“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到去年年底,43所高校共设立了966个教学点,其中有约六分之一设在地方电大。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点与普通高校设在校外的教学点不同,基本上是依托现有电大系统建立的,本来就是电大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电大系统办学整体优势的一个体现。这些教学点有一定的办学条件和比较丰富的系统办学的教学与教学管理经验,总的说来,设置和运作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
试点教学点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学一线,又是远程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系统的协调运作,保证教学质量,保证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对于电大这样的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系统来说,教学点的建设有其特殊重要的意义。电大的综合办学实力,首先是系统办学实力,电大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学习终身化中能够发挥的作用,首先是系统的整体功能作用。遍布全国的电大教学和教学管理网络,是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必须加强系统建设,按照试点要求设置和建设教学点。
    从试点项目中期评估的情况看,试点教学点的发展不平衡。不少教学点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试点工作出现了很好的局面。尤其是通过中期评估,许多教学点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设施、师资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探索也已经“动”起来了。但也有些教学点不具备试点办学条件,有的没有经过申报审批程序,有的在设点招生等方面违规操作。部分教学点教学过程组织与管理不落实,有些省级电大对教学点的管理和监控力度不够,比较普遍的是教学模式改革进展缓慢。教学点成了一些试点电大的“软肋”。
    中央电大已采取措施加强了试点教学点的管理,去年秋季和今年春季的教学检查都把试点教学点作为检查重点之一。今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试点教学点管理的通知》,就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的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要严格执行试点教学点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试点教学点管理办法,建立试点教学点年报年检制度等。省级电大也普遍加强了对所属试点教学点的检查、监控力度。如湖南电大成立了督导室,专门负责对各分校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教学环节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效果很好。
    我在这里想特别强调的是,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对于教学点既要加强管理和监控,又要重视教学点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应该高度重视结合课题研究抓好典型,认真总结和推广教学点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省级电大对所属试点教学点除了加强管理外,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业务指导以及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现在有些省级电大的直属学院或者直属部办学规模过大,过多地牵涉了省校的教学和管理力量。省校办直属学院或者直属部是必要的,但绝不能因此而削弱对所属教学点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二、试点教学点设置存在的问题
试点教学点是指符合试点项目办学条件要求,经过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设立在各级电大或其他办学机构的具体教学单位。电大分校作为教学点,是指设在分校本部的直属教学点,不包括分校下属的工作站,工作站作为试点教学点应单独申报。这里重申有关规定:设立试点教学点,须由办学单位向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省级电大依据试点办学条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后提出设点方案,报中央电大审核批准。
    目前在试点教学点设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一是跨区域设点问题。个别省级电大有跨行政区域设立教学点的情况,有些分校也在跨区域、甚至跨省区设点。中央电大已经多次明确提出,至少现阶段不得跨行政区域设点,已经设点并招生的,要立即停止招生,并妥善解决相关遗留问题。设点单位要主动与教学点所在地的省级电大协调解决办法,所在地省级电大应该予以支持配合。分校有跨区域设点行为的,省级电大应予制止,并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同时暂停其试点资格。
    这里面有两个比较特殊的问题。一个问题是省会城市有独立设置电大,和省电大在教学点设置上交叉,有些地方双方的矛盾还相当尖锐,甚至因此导致了某种恶性竞争,不管是什么理由,客观上损害了电大的整体形象,干扰了试点的进程,我们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因此而产生不良影响的,中央电大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另一个问题是由于某种地缘因素,有些地区距所在地的电大较远,管理和服务多有不便,因此有邻近电大以此为理由在这些地方设点。如果确实有特殊困难,这类教学点也应由所在地的试点电大设置和负责管理,有些教学和教学管理环节以及支持服务,可以委托邻近的试点电大承担,双方应签定协议并注意做好协调工作,切实负起相应的责任。
    二是擅自设立延伸教学点问题。有些分校被批准为试点教学点后,未经申报审批程序,擅自将试点扩展到所属工作站,或者擅自设立新的工作站(点)并作为其延伸教学点。甚至有些工作站在被批准为试点教学点后,也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延伸教学点。工作站作为试点教学点,同样应该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报,不得再设立延伸教学点并开展试点工作。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个别省级电大直属学院或者直属部设立延伸教学点的问题。这些教学点有不少实际上不是像这些省级电大所解释的那样,仅仅是为学生就近开展学习活动提供方便的场所,而是作为实体的教学点,有的办学规模超过千人。而且,其中有不少根本不具备规定的办学条件,有的甚至只是几个退休人员租间房子就成了教学点,有的已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在中期评估中引起了专家组的严重关注。据我所知,有关省级电大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我希望有关省级电大态度一定要坚决,把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经过整改确实符合条件的这类延伸教学点,可以经过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设置教学点。
    三是擅自增设试点专业,特别是本科专业擅自向下延伸的问题。个别省级电大、分校、工作站在被批准开展某些专业试点后,擅自在原试点专业的基础上增加试点专业,有些省级电大在许多县级工作站开展了本科专业试点。中央电大明确规定,开设哪些试点专业,要根据试点教学点的综合教学条件,特别是师资条件来确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试点专业。本科试点现阶段一般只到分校级,少数县级工作站条件确实较好,开展专科试点较规范的,可以进行本科专业试点,但必须向中央电大单独申报。中央电大正在认真研究试点向下延伸的问题,我们的态度要积极,但步骤必须稳妥,关键是要能够按照试点的要求运作。县级工作站开展本科专业试点,目前应该是研究性、示范性的,数量要控制,管理要到位。为慎重起见,建议有关省级电大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评估等方式选择和认定少量县级工作站,再报中央电大审批后进行试点。附带说一下,有些主要是面向农村或者农村小学教师的专科专业,中央电大也正在研究,在教学点设置条件上如何从实际出发作出相应规定。
四是省级电大未按要求审批教学点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有些省级电大没有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的材料,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成为试点教学点。按照规定程序,教学点的审批由中央电大负责终审,但中央电大主要是宏观调控,主要是由省级电大审核并对教学点进行管理。希望各省级电大本着对试点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教学点,中央电大也将进一步加大对教学点的审核力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现在对于试点教学点违规设置或者违规办学的举报不少,中央电大不可能逐个调查核实。今后有提供了相应证据的这类举报,中央电大将首先暂停该教学点试点招生,并请所属省级电大配合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明该教学点无违规问题时再恢复试点招生。
    三、试点教学点的清理整顿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搞好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和中期评估整改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整改意见,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试点分校和教学点的建设,提出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教学一线教学改革的指导、帮助和检查,及时收集试点实施的反馈情况,对不符合要求和存在差距的试点分校和教学点应有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级电大要加强对现有试点教学点的管理和清理整顿。对于在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基本条件、师资特别是专业教师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不到位的教学点,对于未经申报和中央电大审核批准的教学点,对于擅自设立延伸教学点或开办未经批准专业的教学点,以及有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教学点,要区别不同情况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取消试点资格,同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中央电大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试点教学点年报年检制度(通知另发),同时将对试点教学点进行随机抽查,并组织省级电大开展试点教学点互查工作;对年报年检和抽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年报年检和抽查、互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将及时通报。
    2003春季招生的所有试点教学点,中央电大要求均需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目的是结合中期评估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试点教学点的管理,改变试点教学点设置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甚至失控的状况,推动试点教学点的建设。同时,请各试点电大将跨区域设置的教学点、原已设置但2003年春季由于整改或其他原因暂停招生的教学点的情况,一并报送中央电大。逾期未报的试点电大,中央电大将不予认可其2003春招生方案。这项措施可能会给试点电大造成一些工作负担,但所涉及的内容本来应该是常规工作,工作基础好的试点电大应该没有多大困难。以前教学点管理不太规范的试点电大,也可以利用这次申报清理有关情况,并为今后的规范管理打下基础。
    四、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高校办学,有两个环节如果出了问题,最容易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是考试,一个就是招生了。鉴于高校网络学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曾专门发过紧急通知。教育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也就规范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央电大试点项目启动后,招生工作总的说是比较规范有序的。在各级电大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办学规模几年来保持了稳步增长的势头。中央电大非常感谢各地电大所作的努力。但招生工作管理也不是没有问题,有些方面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中央电大已经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今年还制定了《开放教育试点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我在去年厦门会议上指出的那些问题,最近两次招生中总的说有明显的好转。但仍然有些省级电大及教学点的招生宣传有随意性,乱许愿;不能严格执行中央电大下达的招生计划,甚至转让招生指标等等。具体说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不按要求开展招生宣传。个别省级电大和试点教学点发布的招生信息有虚假信息,误导社会。比如假冒中央电大教学点的名义,许诺所有本科专业都能获得学位,暗示“宽进宽出”,学习年限注明“最短一年半毕业”等等。各省级电大应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制定的招生宣传提纲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并审核所设试点教学点的招生广告及宣传材料,对教学点在招生宣传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屡次出现此类情况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学点,要暂停其招生资格。
    二是入学资格审核不严。部分省级电大入学资格审核不严,表现为假证较多、非国民教育系列人员参加本科学习、没有按照专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审核本科注册学生的专科专业、护理等专业没有审核执业资格证等等。试点入学资格实行教学点初审、省级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中央电大多次强调开放并不是放开,宽进严出的“宽进”也不是没有门槛,把好“入口关”是做好试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试点教学质量的第一道程序。我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中央电大已建立入学资格审核持证上岗制度,各省级电大应配备专人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按照中央电大的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三是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中央电大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既要努力适应社会教育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各级电大的办学能力、教学条件以及教学资源建设等情况。省级电大按照当地社会需求和自身的办学能力、教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央电大申报招生专业及指标,试点教学点的招生专业及规模必须有相应的教学条件保证,确需适当增加招生指标的必须按规定申报。现在每次招生总有部分试点电大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有些电大盲目申请计划指标或者追加招生计划,实际招生数低于原计划,如某省电大金融本科原计划500,后又申请追加了200,但实际招生却只有357。
    关于招生计划调整的有关问题,《开放教育试点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在招生方案执行过程中,省级电大可根据中央电大招生方案下达的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幅度,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可在招生方案下达的该专业招生数的基础上上浮10%以内,各专业间招生数不得相互调剂。个别专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增加招生数的,省级电大应在规定时间向中央电大送交书面报告,逾期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未经中央电大批复同意而自行增加招生数的,所增加的招生数不予注册。考虑到各地对这些管理规定有个适应过程,有些规定我们在实施中没有严格执行。比如对于追加计划的报告,按规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增加招生数的理由及其证明材料、相关专业的教学条件、要求增加的招生数及分配方案等相关材料。为什么要报这些内容,我想大家都是能够理解的。但不少省级电大的报告不符合要求,通常只是说,给了多少计划,有多少人报名,所以要求追加多少,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很少甚至完全没有进行必要的论证。有的连算术题都称不上,上来就说我不够,要求再给多少。今后这类例行公事式的报告将不予受理。还有,有些省校让分校直接到中央电大申报招生计划,这恐怕是不妥当的,对于省校的管理职能也会造成损害。不管省校是否知情,中央电大不直接受理分校的申报,这也已经写进了这次招生通知中。
    四是违规招生。有些试点电大或教学点将招生指标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教学点出现此类情况,省级电大应予严查,中央电大将停止其试点资格。个别省级电大有这种违规行为,中央电大也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还有些相邻电大之间为争夺生源,不顾办学成本竞相压低收费标准,如前所说,希望有关学校本着维护系统团结的原则,友好协商出现的矛盾。
    五是拖延招生期。少数电大为了多招生,不按照规定时间结束招生工作,一拖再拖,造成招生数据不能及时上报,新生的教学组织得不到保障。今后再出现这类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几点想法
招生工作在整个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开放教育试点而言,我们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实际上都是从招生工作开始的。同时,招生工作又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能不能做好招生工作,是各种因素彼此联系和交互作用的结果。招生工作很辛苦,工作压力大,强度也高,而且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开放教育试点规模持续增长,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各地电大负责招生工作的同志功不可没。
    这里我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是要有全局观念。招生的情况实际上直接反映出了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理念,对于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可以说是一次综合检验,也是社会、特别是求学者对于试点、对于电大品牌认可程度的“晴雨表”。我们所进行的模式探索以及围绕模式探索进行的各项改革,是否适应社会需求和学习者的实际需求,首先会在招生中得到反馈。各试点电大应该进一步提高对试点和试点在整个学校工作中的地位的认识,了解试点的进程,理解试点的内涵,把招生工作作为整个学校的事业发展的有机构成部分,按照试点的要求研究和实施招生工作。再就是招生中出现的问题,不但会给所在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而且会给整个试点工作和电大教育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电大这个系统,北面着凉了,南面也会打喷嚏的。各试点电大和教学点都要有全局观念,在招生工作中努力维护试点和电大的声誉。
    二是要有学术含量。招生是个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比较容易较多地从操作层面考虑和解决问题。应该把招生工作及其管理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调规范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其“学术含量”。在招生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研究社会需求和各种社会成员学习需求的变化,以及试点工作包括招生如何更好地适应这些需求变化。中央电大已经要求招生办公室每次招生结束后提交一份招生情况分析报告,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招生工作总结,而是要求通过分析招生情况,总结和研究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随着试点的深入开展,招生工作肯定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新课题,我们要认真研究这些新课题,提高招生工作对于整个试点工作进程的适应性。比如“课程开放”恐怕是试点的方向,如果全面推开,招生工作将面临许多重大调整;还有我们正研究改革电大现行的学期划分,现在是作为课题在做,招生管理自然是个研究内容。
    三是要有危机意识。应该说电大近年来的招生形势是相当好的,虽然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从总体上看办学规模连创新高,特别是试点招生规模发展更快。而且,按照积极发展的指导思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我们同样面临着教育领域激烈的竞争,招生工作也必须时刻准备应对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挑战。我看到过一篇报道,有个高校网络学院院长,在谈到为什么要在地方电大设教学点的时候说是优势互补,电大的优势在他看来首先是掌握着大批的生源。如此看来,招生工作能力和招生管理水平,也可以说是电大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如前所说,招生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并不只取决于招生工作本身,但招生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无疑应该是个“核心指标”,而且招生工作还可以能动地作用于试点工作的全局和全过程。比如通过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和研究结果,促使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教学与管理工作,甚至调整学校的发展战略。这里还想强调一点,大家都希望招生方面多出台些新政策,中央电大当然会继续作出努力,适时推出新的改革措施。但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相关政策的依赖只会越来越弱,总靠政策拉动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要靠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将越来越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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