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02年春继续招收开放本科、开放专科学生。开放教育是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新的办学形式,实行"计划招生、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坚持条件、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学生毕业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文凭。
类别
专业名称
拟定计划数
备注
专
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0
法 律
140
现代文秘
50
财务会计
80
医学护理
180
经济管理
190
旅游管理
工业与民用建筑
40
小学教育
220
乡镇经济管理
30
本
会 计 学
工商管理
法 学
60
汉语言文学
150
金 融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