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项目研究工作教学教务管理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电大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省电大项目研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教学教务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 关于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制定的程序按《关于制定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学计划的若干问题的原则规定》执行。
2、 根据中央电大下达的本、专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各专
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中央电大备案后,下达执行。
3、 专业教学计划统一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统设必修课程是教学计划中必须学习的课程,严格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
统一考试和统一的评分标准。
统设限选课是为保证专业培养目标而为学生确定的必选课程,执行统一的教学大
纲或要求,接受电大推荐的教村,选用中央电大试卷或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选修课是省电大根据省内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部门的需求选定的。
集中实践环节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为学生安排的重要教学环节,由省、市电大组织实施和考核。
4、 中央电大对试点各专业统一设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作为统设必修课(1学分)。主要内容为:开放教育简介、电大教学特点、新技术媒体使用和学习心理准备、学习方法指导、以及电大开放教育有关政策与管理知识等。
5、 开放教育专(本)科学生可以跨学科选学电大其它各专(本)科类新开设的课程,也可在公共选修课中选修课程,但这些选修课程的学分一般不应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6、 作业、实验、实习等课程实践环节是课程学习的必修环节,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平成绩作为课程总成绩的一部分,但一般不宜超过该课程总成绩的20%。平时成绩的确定及抽查办法由省校统一制定。
7、 教学计划进程表的格式暂按教务管理软件(网络版)(JWGLNET)要求编制。
8、 在制定教学计划的同时,省校还应编制相应的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在上报中央电大备案的同时下达至各试点单位执行。
(二)教学大纲
1、 教学大纲一律采用中央电大制定并下发的。
2、 省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亦按照《关于制定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的若干意见》的
要求编写,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教学大纲中应规定平时作业、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的具体要求,并规定出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教学大纲中除"教学建议"外,增加"学习建议"。部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可先按"教学要求"颁布,成熟后再完善为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建议是制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省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需报中央电大备案,并下发各教学点。
遇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调整和变更,由省电大另文通知。
(三)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1、 省校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统设必修课程的教学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报中央电大备案后下发。
2、 省开课程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试行)》,编制
有关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包括课程说明、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方案、教学过程设计与评价方案)。
3、 省开课程多种媒体教材的一体化设计在搞好文字音像教材的同时,应特别注意CAI
和网上课件的建设,注意做好原有媒体的完善改造以及多种手段(如VBI,网络等)的综合运用。
4、 省开课由省电大编制相应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5、 课程教学设计与课程建设应依靠电大系统和社会力量,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四)教材建设
1、省开课程的教材建设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材建设工作规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工作流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2、整体规划、及时开展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开放试点专业的教材建设,应处理好出"精品"和应急实用的关系,要按开放教学的要求,认真编制,保证质量。
3、实施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制,推动以教材建设为重点的课程建设。
4、中央电大、省电大根据业教学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分别制定必修课和选修
课的多媒体一体化教材课程设计和文字主教材的编制工作,通过系统(大教研室、课题小组)合作,采用共建,合建的方式搞好辅助教材及各种媒体的配套建设。
5、 据教材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估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教材资源(如学历教育、继续
考试、电师、燎校及地方电大课程素材、积件、堂件、课件等教材资源)进行改造和二次开发。(修订和数字化改造、VCD等)。特别要注意引进和吸收国内外的优秀教材,提高电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的能力。
6、积极开发适应网上教学需要的软件制作平台,制作试点专业主干课程的网上教学课件。
同时组织规划好导学与实时性教材(网上资源利用)的建设,形成新的媒体资源。
、(五)教学过程
1、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要特别注重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方法和手段,
加强对试点教学过程的指导、监控和管理。
2、 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大
学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的几点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意见》、《广播电视大学兼职教师管理方法》相关文件执行。
3、 有关系部根据中央电大的试点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教学实施方案,并上
报中央电大下发各教学点。
4、 中央电大利用广播、电视、VBI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手段和合作高校共同实施教学
和教学辅导,同时安排音像课的播出。省电大负责做好网络课程的运行管理和文字、音像等多种媒体教材的统一征订、发行,为教学点和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服务。
中央电大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制、参与设计限选课程和自开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并制定限选课和自开选修课程以及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注重对学生平时作、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教学过程的指导、监控。
5、 省电大制定试点教学教务管理办法及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教学巡查和评估制
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试点单位的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并与试点单位共同实施教学管理。
6、 根据中央电大的教学要求,省电大统一编制课程师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和方式
等)。参与试点工作的辅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需参加不同形式的远程教育和教学管理培训。、
7、 根据中央电大统一制订直播堂播出计划、VBI使用、网络教学及运行管理计划并组
织实施。各试点电大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电话、传真及网络教室、视听阅览室条件,统筹安排责任教师及本地辅导教师进行远程教学辅导答疑和期末复习指导。
8、 进行教材发行管理机制改革试验,逐步实行课程多媒体教材的统一征订、集中发行;
开发专用数据处理软件,开展教材评估。
9、 进行多种形式开放教学的试验,探讨个别化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教学组织形
式。利用视听之友等多种手段为学生及时提供教学辅导(特别是作业指导),同时对学生的平时作业抽样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
10、在省电大网站,设立开放教学学院和各教学部门的独立网页,公布主持教师、试点专业教研室E-mail地址,建立信息传输的快速通道,及时收集各种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为教学工作服务。
11、省电大开展经常性(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巡教、巡考活动,确保开放教育试
点的质量。
12、各试点电大要切实搞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验基地、模拟实验室等的建设。
(六)考核
1、 考核是重要的教学评估手段和教学质量保证措施。试点的考核工作要注意对学习
过程的考核评价,以考促教,以考促学,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
2、 考核工作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程考试工作规程》执行。
3、 规划落实试点各专业课程的考核种类和方式,适时进行考试工作改革试点。结合
学生实际和远程开放教育特点,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和手段,逐步实施网上(无纸化)考试和卷面考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4、 科学安排考试时间,适应开放办学需要,力争三年后全面实现按学分制要求安排
考试。
5、 考虑到试点专业所有课程首次开出后均全滚动开设,故课程期末考试暂不安排补
考。
6、 由省电大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按照教学大纲和考核说
明的有关要求执行。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省电大统一规定,试点电大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省电大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 编制和完善省开课程的考试说明,加强命题管理和考试分析,建立相应的保密和
奖惩制度,提高命题质量。参与省开课程命题的电大教师不得参与期末复习辅导等教学活动。
8、 期末考试的制卷的考试科目安排以及试卷和成绩分析等到工作由中央和省电大负
责,试点电大负责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按省电大考试工作规定要求,设置考区、考点和考场,省电大统一组织阅卷、登统,向中央电大上报有关考试数据。
9、 开展巡考活动,狠抓考风考纪,配合中央电大通过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巡考结
果,并落实相关政策。
二关于教务管理工作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管理
1、 入学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
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2、 本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以上学历者(相同或相近专业
或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者);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按下表要求做好入学资格检查:
专业 相 关 专 业 招 生 对 象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只招收已有英语大专水平的成人学生
法学 政法学、行政管理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或在司法部门岗位工作
3、 注册学生的入学资格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已注册者,由省级电大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4、 试点电大按省电大学籍管理的统一要求,对注册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包括
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等,按时报省电大备案。
5、 试点电大负责组织学生报名、注册工作,并做好学生接受开放教育的入学咨询和
指导,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6、 按规定学生可以办理借考、留考、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为学生提供学习和
考试的方便。
7、免修免考的基本原则是: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学分记。免修免考、学分替代的安排见下表:
课 程 类 型 替代总学分比例 替代方式
电大课程(含视听生课) 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考课程 40%
合作高校课程 100%
其它高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7、 专科学所获学分在入学注册后8年内有效;本科学生所获学分在入学注
册后8年内有效。
(二)毕业审核
1、 毕业审核工作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流程》、《关于广播电视大
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2、 学生所学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省级电大发出成绩
通知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统设必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课程成绩合格证"。
3、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由省校汇总后统一上报中央电大。
专科由中央电大审核并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本科英语、法学专业由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共同审核,并经省教委验印后,由中央电
大和合作高校共同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
4、 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的填报材料、按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统一设计要求填写。
5、 毕业审核与证书发放每年安排二次(即4月和10月)。
(三)教学费用
1、 教学费用收取按照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实的标准执行。
2、 各教学点需设立试点项目研究专项基金,实行单独立项,专款专用,要重视教学
教务管理方面的研究经费投入和对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建设的投入。
3、 上缴省校和中央电大的管理费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管理现代化
1、 根据中央电大安排制定全省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逐步安排教务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和研修班。
2、 建立和完善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实现管理的科
学化。
3、树立开放办学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确立"在管理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的思想,协调一致,共同做好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教务管理工作。